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4-10-28
  • 来源: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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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一、行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行动方案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减抗效果评价工作检查的通知>》《秦皇岛市“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河北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4年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河北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省级检查的通知>》《秦皇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动物检疫及“瘦肉精”监管等重点工作隐患排查抽样方案>》《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秦皇岛市饲料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检查人员

通过随机的办法确定检查人员

(姓名)(单位/执法证号)

潘振军 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

曹先锋 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

郑庆丰 秦皇岛市畜牧工作站

王会杰 秦皇岛市畜牧工作站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杨玉峰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孟庆彪 抚宁区农业农村局

郭振平 秦皇岛市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王  飞 秦皇岛市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王光明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

孙红梅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副支队长

郑晓红 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 总兽医师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3030019027

潘翔龙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3030019025

张亚力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3030019016

刘洪波 山海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所长

  北戴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所长

冯永海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关景林 昌黎县家畜繁育指导站

李瑞芹 海港区农业农村局

赵丽梅 海港区农业农村局

四、检查对象

秦皇岛摩登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皓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港区厂)、海港区兴和兽药店,海港区坤宏兽药店,海港区畜健兽药店、秦皇岛信发蛋鸡养殖场、王玉强肉鸡养殖场、学臣肉鸡养殖场、卢龙县勇迪兽药经销店、秦皇岛群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卢龙信诚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卢龙木森农业、卢龙县壬友养殖有限公司、卢龙县环荣养鸡场、秦皇岛禾田牧业有限公司、昌黎县旺犇牧业有限公司、昌黎县旺生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秦皇岛集科饲料有限公司、秦皇岛巽海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珠牧肉联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荣泰园养殖有限公司、秦皇岛农瑞秦牛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翔跃种公猪站、昌黎县东腾远种公猪站、昌黎佳朋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五、检查内容

1.对畜禽养殖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开展畜禽规范养殖用药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安全生产工作;

2.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检查;

3.对饲料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

4.对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养殖、屠宰环节是否违法添加“瘦肉精”情况、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相关档案、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5.对种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检查。

六、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5日、16日、20日、23日、24日、25日。

七、检查结果

1.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兽药经营企业二维码上传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养殖场用药记录不完善,养殖档案缺失、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企业整改,并责成海港区和卢龙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2.检查生鲜乳收购站档案记录,没有发现违法生产经营情况;

3.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违法情况;

4.对2家屠宰企业及其样品抽样,未发现违法添加及异常生产经营情况;

5.检查种畜禽场养殖档案,没有发现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八、公示单位: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