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大气专项8号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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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大气专项8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现予公示。

整改问题

生物质燃料存在质量问题和环境隐患。2020年,秦皇岛市推广“光热+生物质”改造9.4469万户,督察发现,个别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掺杂工业模板、家具制造、建筑和装修边角料等含胶粘剂和涂料原料,质量监管存在盲区,部分农户燃用劣质生物质燃料存在排放超标现象,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生物质保供不足,截至202012月初,全市户均配送生物质燃料仅0.5吨,入冬后优质生物质燃料紧缺,价格普遍上涨,部分农户反映使用生物质取暖费用高、炉具故障多、烟气排放有异味,存在散煤复燃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核查验收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秦皇岛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在全市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农户温暖过冬。2.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研究制定了市级生物质质量监管方案、质量抽查方案和质量风险监测工作指导原则,系统规范了原料把关、包装标识、检查抽查、结果运用等质量把控的关键节点,形成了从原料到成品、从输入到自产、从主体责任到监管责任,一整套较成熟完备的质量监管体系。扎实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风险监测,实现监管手段和效果互补,不断巩固扩大生物质燃料质量监管成果,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3.积极做好生物质成型燃料供应工作。督导各县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2021年采暖季生物质成型燃料保供方案》的既定安排部署和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要求,持续做好生物质成型燃料保供工作。市场货源充足,按照农户意愿能够及时供应生物质成型燃料。

通过核查验收,各县区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县区方案,积极落实清洁取暖各项工作。各县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生物质燃料质量监管,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保供任务,落实保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完善配送体系。满足农户的需求,确保农户温暖过冬。

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章)

公示时间 2022424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