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用好“强村八条” 壮大集体经济

  • 发布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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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储学敏 通讯员邓钰明)突出组织领导、强化三资监管、推动支部领办、培育一村一品、优化人才队伍、开展助力帮扶、释放政策红利、严格奖惩激励……近年来,海港区组织、农业、财政三部门强化工作统筹,开展村集体经济集中会诊,逐镇把脉问诊、逐村开方抓药,探索出壮大集体经济“强村八条”,为集体收入“稳五(万)晋十(万)”提供了发展新路径。

据了解,“强村八条”重点扭住村集体“造血”功能这一关键。海港区对262个村集体“三资”全覆盖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探索支部领办合作社、“飞地抱团”跨村联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种养农户”等发展形式,因地制宜、一村一品打造山前大樱桃、九门口苹果、大道岭板栗、山羊寨食用菌、鹿头山大葱等产业项目19个,建成特色采摘园10个、农业专业合作社48个、家庭农场17个。

“强村八条”还同步注重对“造血”功能稳定性的扶持力度。海港区9个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由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及人才驿站组成的集体经济实用人才“一站一中心”孵化基地,对优秀农村青年提级指导,发掘并培育208名“土专家”“田秀才”,其中表现优秀、带富作用明显的,从区“人才强区”专项经费中列支扶持资金,为“造血”功能注入补给。结合村庄需求,选派262名区直单位科级干部,到村一对一担任集体经济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人才支持等服务200余次。明确收入挂钩办法,69个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的村党组织,2021年度考核全部被定为“优秀”等次;26个增长缓慢或出现倒退的村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人均扣发绩效补贴近1.1万元,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策氛围。

在“强村八条”的带动下,截至今年7月,海港区26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村占比77.5%,实现从“有没有”向“强不强”的转变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