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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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市农业农村局 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是否规范。
对进口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行为是否规范。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是否规范。
2 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县农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随机 是否遵循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农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农业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实时 是否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